巴西对华铅笔作出反倾销初裁
时间:2020-03-10 10:39 来源:中国贸易救济网 作者:顺诚远航 点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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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3月5日,巴西外贸秘书处发布2020年第12号公告,对原产于中国的铅笔(葡萄牙语:lápis de escrever,desenhar e/ou colorir)作出反倾销初裁:(1)初步裁定涉案产品存在倾销行为并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,且涉案产品的倾销与国内产业损害存在因果关系。中国涉案企业浙江江山龙腾笔业有限公司(Zhejiang Jiangshan Longteng Pen Industry Co., Ltd.)的倾销幅度为22.7%,Jiangxi Jishui JixingStationery Co., Ltd.的倾销幅度为27.4%,浙江彭胜文教用品股份有限公司(Zhejiang Pengsheng Stationery Co., Ltd.)的倾销幅度为98.9%。(2)对此案进行公共利益评估,以决定是否征收反倾销税。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9609.10.00。
2019年8月16日,巴西经济部发布2019年第51号公告,应巴西企业AWFaber-Castell SA 和BIC Amazônia SA提交的联合申请,对原产于中国的铅笔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。此次调查产品为书写、绘图和/或着色的铅笔。该产品由木材、热塑性树脂(塑料树脂)或其他材料组成,含有石墨或有色矿,碳酸盐染色。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8年1月~2018年12月,损害调查期为2014年1月~2018年12月。